鄭州市城鄉建設局近日發布通知,對《鄭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截止至2025年4月5日。
其中提到,鄭州市資源規劃部門應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全市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
在居住(小)區,建設以慢充為主、快充為輔的充電設施。
在政府機關、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等場所建設快慢結合的專用充電設施。

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文化旅游場所、公共停車場、公共服務場所以及具備條件的加油加氣加氫站和其它場地,建設以快充為主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和換電設施。
在縣鄉和農村地區,結合實際,積極建設快慢結合的各類充電設施。
有序推進中心城區超充設施全覆蓋,鼓勵新建公共場站具備超充能力,對現有充電站逐步進行升級改造成為超充站,滿足多樣化的快速充電需求。
充電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面向各類投資主體公平開放。
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主體可按規定申請財政獎補資金,獲得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獎補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時間不得少于5年,運營時間少于5年的,視情況追繳部分獎補資金,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財政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