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攀升
廢舊動力電池的回收和利用問題
迫在眉睫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
《四川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
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
聚焦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活動的
各個環節
通過區域中心建設、回收利用規范
等舉措
讓廢舊動力電池“變廢為寶”
據了解
這是全國首個省級層面
專門規范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
回收利用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從“退役”到“再生”
如何讓這些動力電池發揮余熱?
一起來看“四川辦法”
按片區確定主要承載地和協同發展地
針對傳統回收網點分散、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辦法》提出,四川將建設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區域中心(以下簡稱區域中心),作為集回收、儲運、拆解、維修、梯次利用等功能的回收利用綜合體。
那么,如何布局與建設區域中心?《辦法》明確將按片區確定區域中心主要承載地和協同發展地,擇優布局區域中心。主要承載地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以及協同發展地組織綜合實力較強的企業(或聯合體)申請建設區域中心,負責區域中心建設運行的日常監督指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同時,對區域中心運營提出要求。要求區域中心采取自建或共建的形式建立回收利用網絡;與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建共享行業資源,防止無序競爭、惡性競爭。此外,鼓勵區域中心整合區域內動力電池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資源,構建網絡完善、規范有序、循環高效的回收利用體系。
鼓勵廢舊動力電池就地回收利用
《辦法》圍繞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全流程,明確了各主體責任和操作規范,確保各環節安全合規。
在廢舊動力電池的回收環節,《辦法》提出,有關企業和單位要依托指定平臺落實信息溯源要求,保障廢舊動力電池的規范利用。同時明確,廢舊動力電池應交售給回收服務網點或綜合利用企業處理。
同時,對各主體提出要求。例如,動力電池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等應按國家要求自建、共建或委托建設回收服務網點。區域中心應加強對區域內回收服務網點的整合優化,構建與廢舊動力電池規模相匹配的回收網絡。回收服務網點應將回收的廢舊動力電池集中交售給綜合利用企業處理。
廢舊動力電池的運輸環節,《辦法》鼓勵廢舊動力電池就地回收利用,確需跨省轉移利用的,應依法向生態環境廳辦理備案手續。針對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辦法》提出將分為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兩類場景,并分別設定了門檻。
聚焦資金、企業、技術等方面
為推動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高質量發展,《辦法》從資金、企業、技術等多方面推出支持“組合拳”。
在資金支持上,支持省級先進制造業綜合基金投向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領域。鼓勵具備條件的市(州)配套資金支持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行業發展。
在企業培育與產品推廣方面,四川將開展符合省級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培育工作,并實行動態管理。鼓勵動力電池產業鏈和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在生產活動中,以及具備條件的市(州)在政府主導的投資項目、核心基礎設施建設、市政及公共工程中采用符合條件的梯次利用產品和再生利用產品。
在技術創新與標準引領方面,支持區域中心優勢企業牽頭打造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制造業創新中心和中試平臺。鼓勵區域中心優勢企業等主體制定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技術企業標準,參與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多部門協同監管的機制,確保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各個環節得到有效監督,同時,對違法違規行為設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