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以超充為主體、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重慶在行動。日前市經濟信息委面向全市公開征求對《全市超充基礎設施建設評價獎勵辦法(2025年)》(下稱《辦法》)的意見,擬對超充樁建成(含新建、改擴建)數量給予資金獎勵,其中Ⅰ檔5萬元/樁,Ⅱ檔3萬元/樁,III檔不予獎補。
市經濟信息委表示,《辦法》主要激勵全市各區縣政府(管委會)及重慶高速集團抓住建設窗口期加快建設一批充電樁,將按照“月度報表、季度總結、半年評估、全年考核”原則,綜合考慮超充建設成效、安全高效等情況,對超充基礎設施建設結果進行評價并劃檔。
其中,重慶市將把充電樁建設的評價結果劃分3檔,100分為Ⅰ檔,全部開工建設且得分為100(不含)至80(含)分為Ⅱ檔,未全部開工建設或得分低于80分為III檔。
屆時各區縣政府(管委會)和重慶高速集團須按月度、季度報送超充基礎設施建設情況相關材料至市經濟信息委。該委將每半年組織對建設成效進行分析研判,對建設進度較慢的進行指導并提出改進意見,形成半年評估結果并進行通報,同時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依據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審核報告,按程序向市財政局提出撥款申請,完成資金下達與撥付。
《辦法》稱,各區縣政府(管委會)和重慶高速集團須加強獎勵資金管理使用,保障專款專用,并主動接受各級人大、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的單位,將收回獎勵資金。(重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