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雙碳”目標與鄉村振興政策的雙重賦能下,新能源汽車產業正加速向縣鄉市場縱深推進,縣鄉農村“下沉市場”正成為備受矚目的新增長極。然而,我國新能源汽車向縣鄉市場滲透的進程中,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問題日益凸顯。截至2025年3月底,全國縣域充電設施覆蓋率為97.31%,鄉鎮覆蓋率僅為76.91%,充電樁數量僅占全國充電設施總數的15%,且由于縣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存在布局失衡、運維薄弱、成本高企等短板,部分區域“有樁難用”和偏遠鄉村“無樁可用”現象并存,直接限制了新能源汽車的出行范圍,制約了農村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釋放。據統計,2024年農村戶籍人口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僅占全國37.8%,充電便利性不足已成為阻礙購車決策的首要因素。因此,亟須從規劃布局、機制創新、資金保障、質量監管等方面推動縣鄉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充電設施網絡,釋放縣鄉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
一、需求錯配、成本高企與運營短板交織制約縣鄉充電設施發展
一是設施布局與需求錯配。與城市相比,縣鄉地區電動汽車保有量及交通流量相對較小,用戶充電需求分散且規律性弱,難以形成穩定的使用高峰,無法按照實際需求實現充電網絡的最優布局。部分縣鄉充電設施建設缺乏科學性規劃,未與農村產業布局、人口分布、交通流量動態匹配,存在充電樁數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問題,如縣域充電樁多集中于城區核心地區,鄉鎮充電樁過度集中于政府機關、加油站等示范性場景,而農村居民聚居區、物流樞紐、旅游景區等實際需求區域覆蓋率不足。同時,部分地方政府為完成考核指標盲目追求“數量達標”,忽視使用效率,形成“建而不用”的偽落實困境。
二是建設投資大、盈利能力差。縣鄉充電設施配電擴容成本較城市高30%~50%,且農村地區電網承載能力有限,疊加土地協調難度大、審批流程長等因素,導致初始投資回收期普遍超過8年,社會資本參與意愿低。盡管部分地區對縣鄉充電設施建設給予額外資金補貼(如重慶市對中心城區外建設的充電設施給予50元/kW的額外補貼),但偏遠地區仍難吸引投資。此外,金融機構對農村地區充電樁建設項目風險評估過高,融資租賃雖能緩解資金壓力,但融資成本普遍較高,進一步加劇了投資難度。
三是運營效率與服務能力低下。受利用率低、盈利不足影響,充電運營企業在縣鄉區域投入的運維資源相對匱乏,充換電設施普遍存在功率低、設備老舊、故障率高、維修響應時間長等問題,導致新能源汽車用戶面臨充電時間過長、設備故障頻繁等困擾。數據顯示,全國縣域公共充電樁故障率普遍在5%~15%之間,部分縣鄉站點故障率高達90%,且故障樁平均維修時間達48小時,為城市地區的兩倍,充電生態亟待完善。
二、五維一體系統推進縣鄉充換電網絡建設
針對上述問題,建議以“補短板、提效率、強服務”為核心,從規劃布局、機制創新、資金保障、激勵措施、價格引導五方面綜合施策。
第一,優化規劃布局,構建精準適配的設施網絡體系
在頂層設計層面,由地方發改、能源、交通、農業農村等部門聯合制定區域充電網絡專項規劃,建立“縣鄉需求-市級匹配-省級統籌”的三級協同聯動機制,統籌整合鄉村振興、新能源汽車下鄉等政策資金使用。在建設布局規劃層面,依托電網負荷數據、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及鄉村振興規劃,繪制縣鄉充電需求熱力圖,優先在居民聚居區、物流集散地、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布局充電設施,推動縣鄉充電設施接入省級充電設施監管服務平臺,實現充電需求與資源的動態匹配。在應用場景融合層面,結合縣域特色產業布局充電網絡,如圍繞農產品生產及批發運輸需求建設“充電+冷鏈”一體化站點,依托風光綠電資源推動“充電樁+光伏電站”一體化項目,針對旅游資源專線配套“快充+換電”設施,促進充電網絡資源與地方產業發展需求深度融合。
第二,創新發展機制,破解建設運營難題
在建設運營機制層面,推行“政府+企業+村集體”共建模式,由政府負責建設引導與土地審批,運營企業聯合電力公司通過“充電樁+儲能設備”解決區域電網承載問題,村鎮集體提供閑置場地并參與收益分成,推動“一鎮一樞紐、一村一節點”模式推廣。在考核制度層面,將充電設施建設納入鄉村振興考核體系,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數量、利用率、用戶反饋意見等指標與地方政府政績掛鉤,倒逼地方政府重視充電設施規劃布局與長效運營,并對于長期充電設施利用率較低的縣鄉實施問責機制。
第三,強化資金保障,搭建多元投入支持體系
在資金保障層面,建議發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專項長期國債,重點傾斜偏遠落后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通過“中央補貼+地方配套+社會資本”多元投入機制,緩解建設資金壓力。在金融工具層面,探索充換電設施項目收益權質押融資,引入保險機構開發運營保險,降低社會資本風險顧慮。在獎補措施層面,對充電設施利用率較高的縣鄉,按年度總充電量給予額外的運營補貼,對“光儲充”一體化項目按放電量給予補貼,激發市場主體參與積極性。
第四,健全激勵措施,完善試點縣鄉評估與退出機制
進一步擴大“縣鄉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應用推廣活動”和“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覆蓋范圍,完善試點運營動態評估與獎勵機制。
在激勵機制方面,量化評估指標,建立“優秀激勵、合格整改、不合格退出”的競爭機制,樹立“充電服務優秀示范縣鄉”標桿,并享受充電運營企業所得稅減免、充電設施建設用地出讓金減免、建設審批“容缺后補”等優惠政策。在退出機制層面,對于連續兩年評估不合格、存在重大隱患并未按期整改的縣鄉,納入強制退出范疇,按比例收回相關獎勵資金,并同步終止優惠政策。
第五,加強價格引導,構建惠民利企成本調節機制
鼓勵電網企業加強縣鄉公共配電設施改造,出臺電價優惠政策,降低充電成本。
在配電設備層面,支持當地電力企業加快縣鄉充電設施直供電改造,杜絕轉供電加價行為。在容量電價層面,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實施容量電價的階段性優惠或減免政策,降低運營企業固定成本。在峰谷電價層面,科學劃分峰谷時段,擴大峰谷電價差值,通過價格信號引導用戶在低谷時段集中充電,優化充電負荷曲線,減少電網冗余投資。在充電服務費層面,推動建立縣鄉充電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機制,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設定服務費上限標準。
協同推進上述措施,既能破解縣鄉充電設施建設的資金和政策瓶頸,又能通過市場化機制提升運營效率,以安全可靠、便捷經濟的服務網絡支撐新能源汽車下鄉,激活下沉市場消費潛力,助力鄉村振興與“雙碳”目標的實現。(中國汽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