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多倫多12月24日電 加拿大政府近日宣布修訂了該國《機動車安全條例》,要求所有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都需要配備發聲器,以便在低速行駛時產生噪音。
加政府表示,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的發動機很安靜,低速時幾乎沒有聲音,這使得它們在道路上的存在很難被發現。對于自行車騎行者、行人和殘疾人等道路使用者而言,安靜的車輛會增加碰撞風險。為此,加政府修訂了《機動車安全條例》,為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規定最低的噪音水平。
新要求已于12月21日開始生效。汽車制造商可以自行確定車輛發出聲音的類型,但音量和音調必須讓道路使用者能夠聽到車輛是在加速還是在減速。所有混合動力和電動乘用車、多用途乘用車、卡車、公共汽車等車輛,只要總重在4536公斤或以下,均被要求遵守最低噪音的新法規。
加交通部在起草相關要求時展開了公眾咨詢。